上海律师网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分 类 导 航
【公司法务】
┝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经济纠纷】
┝ 经济纠纷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 劳动纠纷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热 点 点 击
 企业在调整员工岗位时能降低工资吗?
 离婚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吗?
 据爆料黑龙江办公楼发生坍塌,上演现实版地陷楼塌陷
 【上海离婚律师】两份离婚协议引起的纠纷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农村户籍人口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城镇标准赔偿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父亲撞死儿子的保险索赔风波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关于病假、事假工资支付的规定
 哪些人不能做公司股东?-上海公司法律师
 如何在网上查询商标注册信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纠纷案件庭审程序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经济纠纷经济纠纷 → 骗子用“克隆卡”盗刷21万 储户状告银行获全赔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骗子用“克隆卡”盗刷21万 储户状告银行获全赔
来源: 上海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1-05 09:46:05 阅读次数: 1001
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银行卡和配套的活期存折明明都在自己身上,可账户里居然会被神不知鬼不觉地取走了21万余元巨款。吴先生发现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偷了这笔钱的犯罪分子此后虽然被抓获归案,但巨款已被挥霍,很难追回。

  吴先生认为,银行应该对自己的账户安全负有责任,要求银行支付被盗走的这笔巨款及利息。

  近日,银行一审判决吴先生胜诉。在上诉期内,银行没有上诉。

  ATM机被人动了手脚

  42岁的吴先生在杭州某银行近江分理处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到今年1月,他陆陆续续向这张银行卡上存进了23万余元。今年1月6日,像往常一样,他来到该银行的一台ATM机上取了点钱。

  1月19日,吴先生偶然发现自己的账户上少了21万余元,并立即向警方报案。

  一边警方在破案,另一边吴先生决定要起诉银行,“我觉得这事银行是有责任的。”

  3月29日,公安部门抓获了盗取吴先生账户的两名犯罪分子。据悉,1月6日,就是吴先生那次取款当晚7点,犯罪分子在ATM机上装了摄像头和读卡器。他们拆掉了遮挡密码的防护罩,将摄像头装在了原有的银行摄像头前面。

  之后,吴先生等多人拿银行卡到ATM机上进行了操作。到晚上8点30分,犯罪分子将读卡器和摄像头取走。随后,一干人来到杭州东宝路的一家旅馆,把读卡器内吴先生等被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复制到空白的银行卡里面,并拍下摄像头拍到的所有被害人输入的密码,制作了“克隆卡”。

  1月8日,犯罪分子在南昌用吴先生的那张“克隆卡”,在当地的一家珠宝饰品中心购买了千足金702.6克,刷走了卡内的21万余元,之后便将千足金卖掉换成了现金。对其他克隆卡,他们采取了直接在ATM机上取现,并且再次盗取了吴先生的2200元。这些钱大多被犯罪分子挥霍,无法追回。

  今年8月22日,上城区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以信用卡诈骗罪进行了刑事判决。

  法院判决:银行支付被盗的21万余元及利息

  犯罪分子把钱挥霍了,吴先生是不是就只能自认倒霉呢?

  “我觉得银行应该负这个责任。”吴先生随后向上城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要求法院判决由银行支付储蓄存款21万余元,还要支付这段时间的利息。

  法院支持了吴先生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该银行支付吴先生21万余元,并按照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法院认为,吴先生和银行建立了储蓄存款的合同关系,那么银行应该保障吴先生账户的资金安全。但银行没有尽到监管义务,才使犯罪分子在其ATM机上安装了摄像头和读卡器,窃取了吴先生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制作成了克隆卡。而且,银行的ATM机和其他读卡系统还不能识别这种克隆卡,才使犯罪分子盗刷成功。

  10月17日,记者采访了该银行的一位姓杨的负责人。她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自己不方便对此发表意见。但她说,事发后,银行已经采取了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记者了解到,这家银行没有上诉,并且将于近日支付相关款项。

  律师解读:银行有义务保障账户安全

  对此,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银行有保障储户储蓄存款安全的义务。此类案件中,银行在多个环节存在管理瑕疵。

  首先,ATM机可以被犯罪分子利用,安装读卡器而不被发现,ATM机的疏漏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银行的ATM机及其它读卡系统不能识别犯罪分子制作的伪卡,成为最大漏洞。从法理上讲,储户把钱存在银行里,只有该储户才有权支取其账号里的钱。银行只有在储户、银行卡、密码三者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将储户开户账号里的钱予以支付。银行在不是真卡的情况下就轻易将钱支付给他人,未尽到支付时谨慎审核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为此承担责任。在法学界,也有一种理论认为犯罪分子骗取的,是银行的钱,而不是储户的钱,因此银行应当按照储蓄存款合同向储户支付其账户里原有的金额。

  律师提醒广大读者和储户,从他自己的办案实践来看,犯罪分子对银行存在的漏洞非常清楚,因此,储户在ATM机上操作时,应当特别注意:

  首先,在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

  其次,应当开通银行卡交易的短信提醒业务。万一出现异常交易,可以及时得到提醒。

  第三,发现银行卡被盗刷,请及时报警。

  另外,用户还应当注意收集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http://www.lawyers888.com

http://www.lihun666.com

律师联系方式:15921479030

上海律师网上海公司法律师|上海合同律师|上海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函上海专业律师上海经济纠纷律师股权转让律师|上海债权律师


上海律师网
上一篇:河南男子拾获10万元索万元报酬 被失主告上法院
下一篇:南京一银行“天才”辞职蒸发 身负数亿民间借贷
离婚律师 上海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网 上海律师网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深圳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网 西安律师 上海律师网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律师网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律师网 所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