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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房产继承 → 姐弟俩为争在世母亲房产反目成仇 互指对方虐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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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俩为争在世母亲房产反目成仇 互指对方虐母
来源: 上海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1-23 12:22:17 阅读次数: 1316
      一套市值70余万的房产,让姐弟俩陷入纷争。父亲去世,母亲中风后,整个纷争进一步失控。两年来,姐弟俩一直在打官司。昨日,姐姐李华(化名)向记者出示证据,证明房子是23年前自己和母亲共同购买。弟弟李刚(化名)则表示,自己有证据证明房屋产权只属于父母,且姐姐有虐待母亲的行为,所以不能让姐姐来照顾母亲。

  23年前所购房产成“导火索

  姐弟俩相互指责对方虐待母亲遗产分配引出家庭纷争律师:母亲遗嘱无权涉及女儿财产

  时间回溯到1987年。“那一年,我们家在长沙丝茅冲购买了一栋楼房,产权面积40平方米,后经合法扩建,面积达到67平方米多,由于是整栋楼,现在的产权评估价大概在70万以上。”李华说,父亲去世后,母亲2009年5月突发中风。李华出示的房产证显示,房子属母亲与李华两人共有。

  2010年,李华收到一份起诉书。原告是母亲,被告是李华。起诉书要求将该房产四分之三的产权划归原告。“起诉书盖了母亲的手印。2010年3月,经过司法鉴定,母亲已脑萎缩,无民事行为能力,后经法院裁定,撤诉了。”李华说,母亲起诉自己的事是弟弟李刚做的。李刚昨天表示,那次诉讼与自己无关,“是母亲用手势表达,自己代写”。

  姐弟俩相互指责对方虐待母亲

  余波还未平息,2011年李华又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这一次,是为了母亲的监护权。”让李华奇怪的是,弟弟多年并没有照顾母亲。

  此案后经法院裁定,李华最终被认定为母亲的监护人。“从今年3月至今,8个月了,都没见着母亲一面。母亲被藏了起来,我连母亲的生死都不知道。”李华认为弟弟在虐待母亲。

  面对姐姐的说法,李刚表示,关于监护人的官司自己已经提起上诉了。李刚认为,李华经常虐待母亲,还曾要将母亲送到敬老院去。

  让双方更加纠结的是父母那套市值70余万的房产。李华认为,房子是23年前自己和母亲共同购买,自己理所当然有一半。

  “她(李华)没有合法的二分之一产权,”李刚表示,“李华没经济能力买房,当初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是因为她做了手脚。我有证据,已经交到法院去了。”为此,两人除了相互指责,还在等待法院的裁定。

  遗产分配引出家庭纷争

  近期家庭伦理剧《家产》的热播,让人们对因财产分配导致家庭纷争的现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家产》导演张汉杰曾对媒体表示,“中国家庭现在面临最后一波遗产纷争”。实际上,目前不少家庭都面临这样的现状。如何解决家产纷争是国人面临的实际社会问题。

  对于发生争议的房子最终归属,李刚表示,房子一直就是父母亲两人的,当初是李华通过不正当手段加上了名字,肯定不合法。至于房产归属,要看法院怎么判。

  李华则认为,自己没有动手脚。至于房产分配,母亲那部分产权今后怎么分,应该尊重老人的心愿,但属于自己的部分,不能被剥夺。此外,自己还是母亲的监护人,但已有8个月没见到母亲了。如今,姐弟俩已经僵持两年。

  律师:母亲遗嘱无权涉及女儿财产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该所值班律师表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该共有房屋中属于母亲的那一部分房屋可以作为母亲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若在未取得产权共有人李女士的同意下,母亲所立遗嘱也处分了李女士的那一份财产,则母亲所立遗嘱所涉及其女儿(李女士)财产部分是无效的。

  而人民法院对于李女士为母亲监护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拒绝履行的,李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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