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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纠纷经济纠纷 → 丈夫与情人串通造55万元虚假债务 要妻子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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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情人串通造55万元虚假债务 要妻子付一半
来源: 上海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2-09 10:52:37 阅读次数: 1279
王某得知丈夫李某有新欢之后,一纸离婚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然而令王某没有想到的是,在自己和丈夫的离婚官司还未审结时,丈夫李某竟然与情人赵某串通编造了55万元的虚假债务,由情人赵某扮演“债权人”起诉自己和李某,让自己负担共同债务的一半。青浦法院经审理,近日判决驳回了赵某让王某和李某共同承担55万元“夫妻债务”的诉讼请求。

  要求与丈夫离婚

  王某和李某于1991年结婚。婚后初期家庭生活还算美满,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丈夫的名下,婚后两人生育一女。

  不久,两人的婚姻生活起了变化,王某和丈夫经常为丁点小事争吵个不停。2008年开始,王某发现丈夫有外遇并经常夜不归宿。王某多次寻找李某的踪影,可是狠心的李某干脆关掉手机,离家出走。既然李某这样无情,王某认为夫妻情分已尽,所以将李某告上青浦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一直没有露面的李某在开庭当天也没有来到现场。

  “债权人”竟是情人

  就在他们离婚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丈夫李某的情人赵某出现了。她“摇身一变”,成了王某和李某的“债权人”,将王某和李某起诉到青浦法院,称自己是王某和李某的朋友,在王、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分三次向赵某借钱共55万元,且出具了借条。所以现在请求法院判决李某和王某共同偿还这笔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王某和李某的离婚案件因本案中止了审理。然而,令王某不解的是,在自己起诉李某离婚的案子开庭时都不肯露面的丈夫,却在这个案件开庭的时候突然出现了,在法庭上,他对赵某所说的事实全部表示认可。当王某申请对借条申请笔记鉴定后,丈夫李某又再一次“失踪”,不肯当面对质。赵某说她与李某之间的钱款往来都是现金,并澄清自己与李某之间没有同居关系,两人只是好朋友,一直都是王某无中生有。王某曾经到赵某的住处来过几次,也到赵某父母家闹过一次事,使得赵某家也“不得安宁”。

  驳回“债权人”诉请

  法官经两次开庭审理认为,虽然李某和赵某在借款问题上的说法高度一致,但是二人都没有提供赵某实际支付钱款的相关凭证,而且赵某也没有提供自己具有大额借款的出借能力和大额借款来源的证据。另外,当第二次庭审需要与李某核对一些事项时,李某拒绝到庭,有悖常理。结合法院正在审理的王、李离婚案件的情况及王某到赵某处发生争吵的情况来看,对于赵某和李某之间的借款事实难以认定,如果李某自己承认曾向赵某借款55万元,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自行处分,但不该认定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李某和赵某有串通起来虚假诉讼侵犯王某合法权益的嫌疑。

  法院最后判决李某向赵某归还55万元,并驳回赵某要求王某共同归还人民币55万元的诉讼请求。在这场虚假债务案件审理完结后,法院判决王某和李某双方离婚,两人的夫妻情分也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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