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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 → 父亲无证驾车肇事让儿子顶罪骗保 全家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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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无证驾车肇事让儿子顶罪骗保 全家获刑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2-04-26 12:55:57 阅读次数: 882

  父亲无证驾车肇事后,抱着侥幸心理让儿子顶罪,还串通妻子、侄子一起作伪证,结果不但四人全部获刑,还害得儿子差点大学毕不了业。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张强因犯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儿子张帅、妻子李勤、侄子刘刚因犯包庇罪分别被判处缓刑。

  48岁的被告人张强是江阴本地人,去年3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今年4月4日缓刑考验期限届满。在缓刑期内,张强不思悔改,一直无证驾驶,由于处于缓刑期,他开车谨小慎微,一年内也没有再发生过事故。然而就在他缓刑期刚满的第一天,他却因麻痹大意,再次交通肇事。

  4月5日晚上6点半左右,张强无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急着往家赶,当驶到离家不足千米的一个岔路口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汽车前部撞到骑电动三轮车的赵林,致赵林跌地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月11日死亡。案发后,张强立即拨打了110,随即又打电话给侄子刘刚,让侄子带着儿子张帅一起赶赴案发现场。当交警赶到案发现场后,张强担心自己被查到无证驾车撞人会坐牢,于是悄悄跟身旁的儿子说“我没证的,就说是你开的。”就这样,张强陪着伤者赵林一起去了医院,而他可怜的儿子成为替罪羊被警察带走了。

  串通家人诈骗保险

  4月6日早上,张强从医院回到家中为伤者筹钱,当他回家后,立即把妻儿和侄子召集到一起,得知儿子在警局笔录中已经承认开车后,张强决定让儿子一人承担到底。在张强看来,“只要人不死,给伤者赔点钱就没有问题。”而且,让儿子顶罪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然而张强的如意算盘打错了,4月11日,尽管医院全力救治,被撞的赵林还是因抢救无效去世,而儿子张帅也因驾车致人死亡被批捕。

  事故发生后,张强与赵林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共支付各项经济损失14.2万元,之后他积极委托他人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金达11万余元。然而张强的高额理赔金还没拿到,检察机关便在审理中发现了疑点。张强在笔录中称,案发时,他坐在副驾驶上,案发后,因副驾驶门打不开,他是从驾驶室出来的。可是监控录像却显示,案发当时自始至终只有张强一个人从车上下来。面对铁证如山的监控录像,担心为自己顶罪将毁儿子一生后,张强终于说出了自己开车撞人的实情。

  全家获刑悔不当初

  法院开庭时,张强对自己所做的愚蠢举动表示非常后悔,因为案发时他的儿子才上大四,如果让儿子顶罪,很可能导致儿子无法大学毕业,而且会在儿子的心里留下无法抹去的阴影。妻子李勤最初是反对让儿子去顶罪的,但是为了不让丈夫坐牢,为了能拿到保险理赔金,她还是昧着良心说了谎话。另外,不管是为了父子亲情而挺身而出的张帅,还是为了叔侄亲情而保持沉默的刘刚,他们为掩盖真相而作伪证的代价就是接受刑罚。唯一幸运的是,张帅的学校在得知此事后,经过研究,最终还是为张帅颁发了毕业证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强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肇事后指使他人作伪证骗保,数额巨大,被告人张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保险诈骗罪,应予数罪并罚,被告人张强在保险诈骗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张帅、李勤、刘刚明知被告人张强驾车肇事,仍作假证包庇,均构成包庇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帅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李勤管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刘刚管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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