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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自丈夫武先生自缢身亡后,心里十分悲痛,认为丈夫自杀是因3个继子女不孝造成的,故将继子武平、武安,继女武红(均为化名)告上法院,请求剥夺其继承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陈女士诉称,她与武平、武安、武红系继母子关系。1969年9月陈女士和武先生再婚,2007年夫妻二人在丰台区购得一套产权房。2009年12月15日武先生自缢身亡后,陈女士哀痛万分。陈女士认为,继子女不孝致使武先生产生轻生的念头,武平、武安、武红无权继承武先生的遗产。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丰台区的产权房由自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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