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之处
为公司增加资本,增强资本流动。
方便个人股东股份流通。
有利于吸引和保留核心管理层及雇员—股权激励。
提高企业声誉
不利因素
信息披露要求—自准备IPO起,企业需不断披露信息,可能包括主要客户的名称和交易量。
有可能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支出--费用,时间精力。
为短期内(即在报告期限内)达到投资者/分析师预期而作出财务决定的压力。
受股票巿场不良条件的不利影响。
上海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合同律师|上海工伤律师|上海劳动合同律师|上海李群律师
上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上海法律顾问|公司法务|损害赔偿律师|律师|债权律师|上海继承律师|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免费法律咨询|公司法律顾问
(你身边的法律顾问李群律师,善于处理各类公司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及各类民事经济类纠纷等,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二个方面规避客户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用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律师联系方式:手机15921479030 邮箱liqun158@hotmail.com) 上海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