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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婚姻缘何沦为工具
来源: 上海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02-20 10:06:09 阅读次数: 2175

婚姻工具化隐患重重

  假离婚现象的出现,带来了多重隐患。浙江律师严业周分析道,如果夫妻本身感情不错,“假离婚”的问题可能不会马上暴露,但如果有积怨或对方见异思迁等因素存在,“假离婚”就会为日后矛盾的爆发埋下隐患。此外,假离婚获取利益还有可能存在法律上的隐患。

  据记者了解,2008年年初,因做生意亏本,福建平潭人阿珠与丈夫“假离婚”,然后阿珠与台湾人“假结婚”赴台务工挣钱还债。阿珠与丈夫“假离婚”时约定,阿珠回大陆后就复婚。经过在台湾辛苦打拼了一番,阿珠攒下不少血汗钱,并还清了当初所欠的债务。然而等待阿珠的却不再是“复婚”——前夫已与他人结婚。

  无独有偶,浙江绍兴的林女士也在未预知的情况下无奈接受假离婚的“假戏真做”。

  2009年,绍兴林女士一家正好赶上征地拆迁。为将一套安置房“转换”成两套安置房,她与丈夫“假离婚”。可当房子分好后,林女士再准备复婚时,发现“前夫”跟别的女人住在了一起,前夫称“两人已经离婚,已毫无瓜葛”。

  有专家认为,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这是第一个风险,由于“假离婚”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是见异思迁的人,夫妻“假离婚”后,另一方将是事件中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除了面对弄假成真、人财两空的风险之外,假离婚还面临着法律、财产等方面的风险。

  资源分配不均被指是主因

  据了解,面对严厉的房贷政策,不少市民想到了以假离婚的方式来删除购房记录,降低贷款成本。严业周律师认为这样的做法从法律上来讲,有信誉方面的风险。

  严业周告诉记者,为消除房产、财产等记录, 双方假离婚时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而如果假离婚弄假成真,一方将会受到损失。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誉等级。按照有关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如果发现购房人是假离婚,其享有的购房优惠将被取消,这样假离婚者不仅得不到好处,还在信用上大打折扣。

  据记者了解,子女上学、拆迁补偿、购房等都是近年来假离婚的种种理由。

  “当年为了让儿子能进入市实验小学读书,我们绞尽脑汁,托关系、走后门,都不成功,最后离了婚才如愿以偿。”嘉兴李先生介绍,按照户口划分学区,当年儿子应当进入当地吉水小学,但是夫妻两人一心想让儿子念实验小学。有人建议他们通过离婚来实现心愿,“离婚后,让儿子跟着我落户到单位的户口,那么不用走后门,自动就划入实验小学学区了。”

  据记者调查,如果李先生当时不选择假离婚,而又想让孩子读实验小学,除了需要打点关系外,还要每学期缴纳一笔数目不小的借读费,这样几年小学下来的费用跟办本离婚证的成本相差数千倍。

  除了子女上学,更多人的假离婚是为了拆迁补偿、购房等原因。2010年10月,限购令政策实施后,各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异常热闹,在宁波甚至还出现了一对夫妻连续离两次婚的荒唐事。

  2010年11月,某专业房产网站推出了一个“为买房子假离婚,你愿意吗”的网络调查问卷,结果有64%的网友说“可以试一试”,仅24%的网友认为“为买房假离婚不值得”,还有14%的网友认为“风险太大,不赞成”。

  “世道真是道德沦丧、人心不古、世道浇漓,婚姻这么神圣的事情都能作为工具。”一位网友这样说道。更多人在为婚姻神圣感到惋惜的同时,更对房价长期畸形、房产政策一刀切表现出不满,“如果不是假离婚钻政策空子,另一套房子从何谈起”。

  一位从事房地产工作的人员对记者说,若从道德层面评判,连小学生都会说假离婚不好,但在目前状况下,有人做出这种“合法但未必合理”的选择也是无可厚非,并且这种反常行为却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恰恰说明了一些房产政策的“不靠谱”,而正是这些不靠谱的政策,突破了传统婚姻的道德底线。

  “假离婚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主要是大家对一些政策安排、资源分配有意见。”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假离婚”是对资源分配不公的一种诉求表达,我们的公共政策在制定时更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而不是要让更多假离婚站出来糊弄政策。

  “为了逃避债务、获取更多安置房等目的而假离婚,说明了制度政策上的漏洞。”李明舜对记者说道,因为这些政策在执行中确实存在离婚者比有婚姻者能获取更多利益,从而引发人们出此下策,此外,资源的分配不均、不合理也会引发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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