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网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分 类 导 航
【公司法务】
┝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经济纠纷】
┝ 经济纠纷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 劳动纠纷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热 点 点 击
 企业在调整员工岗位时能降低工资吗?
 离婚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吗?
 据爆料黑龙江办公楼发生坍塌,上演现实版地陷楼塌陷
 【上海离婚律师】两份离婚协议引起的纠纷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农村户籍人口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城镇标准赔偿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父亲撞死儿子的保险索赔风波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关于病假、事假工资支付的规定
 哪些人不能做公司股东?-上海公司法律师
 如何在网上查询商标注册信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纠纷案件庭审程序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损害赔偿损害赔偿 → 教师被传“索贿”起诉学生 获赔精神损失1元钱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教师被传“索贿”起诉学生 获赔精神损失1元钱
来源: 上海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1-06 16:07:51 阅读次数: 1205
某高校武某在人人网撰文,称教师杨某指导学生论文答辩期间变相勒索学生请客。教师杨某认为名誉受损,将学生起诉至法院。

  日前,西城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学生表示道歉,并赔偿老师精神抚慰金1元钱。

  杨老师起诉称,学生武某在人人网的个人主页上写了篇文章,称“学院田老师、杨老师等人在指导学生论文答辩期间,以毕业论文和不予毕业为要挟,变相勒索学生给其请客送礼,杨老师多年多次向学生索要烟等物品”,并将帖子上传。该帖被大量转载,并有很多人回帖。

  杨老师认为学生诬陷诽谤,联系学生武某,对方没有积极与老师沟通道歉,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影响的扩大。杨老师要求武某登报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学生武某表示,承认对杨老师抱有歉意。他说,涉案文章是在自己凌晨两点清理电脑文件时误将文章上传,没有主观故意。据了解,武某在警方在场的情况下,已经写明事实经过,并向杨老师短信致歉,也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影响扩大。

  法官了解本案详情后,进行了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学生武某登报并在人人网主页道歉,赔偿杨老师精神抚慰金一元钱。

http://www.lawyers888.com

http://www.lihun666.com

律师联系方式:15921479030

上海律师网上海公司法律师|上海合同律师|上海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函上海专业律师上海经济纠纷律师股权转让律师|上海债权律师

上海律师网
上一篇:中介霸王条款排除消费者选择权属无效
下一篇:服务员救助被撞老太被家属诬肇事 律师称已侵权
离婚律师 上海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网 上海律师网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深圳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网 西安律师 上海律师网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律师网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律师网 所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